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嘉祥县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嘉祥县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07]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秋季食品问题突出的实际,从现在开始在全县开展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和“分段监管”的工作格局,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紧扣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加强协调配合,深入开展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及目标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城市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企业(尤其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店、小饮食摊点),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农村红白喜事宴席,农村集贸市场,各类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粮、油、肉、奶、蔬菜、酒类、饮料、糕点、调味品、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整治。
(一)种植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
整治重点: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等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整治目标:食品安全源头环节得到有效治理,农产品产地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和数量稳步增长,农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农产品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8%以下;兽药、饲料产品、饲料标签、“瘦肉精”等抽检合格率较去年明显上升,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
整治重点: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机制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对食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严重违规违法的食品企业要立即停业整改或依法取缔。
整治目标:全面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类监管,逐步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持有率达50%,50%的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自检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
整治重点:加强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着力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的规范管理,集中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下架制度,监督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工商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食品市场,提倡绿色消费。积极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整治目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持有率达95%,50%的食品经营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台账制度,70%的大型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98%的市场执行食品质量市场巡查制度。
(四)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整治
整治重点:加大餐饮业、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集体用餐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扩大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严格进行许可审查和日常监督;建立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逐步推进红白喜事宴请申报、监督、管理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小食摊点的卫生监管,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整治目标:卫生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的卫生条件和卫生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98%以上,60%餐饮店(馆)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红白喜事宴席逐步实行备案登记。
(五)农村食品安全整治
整治重点: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建立健全全县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管机制,以农村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为主体,构建结构严密、责任明确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深入实施”农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大型食品流通企业利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发展农村食品经营网点,建设农村食品现代化流通网络。扩大监管覆盖率,填补监管空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加强农村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专业村、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代销点、小餐馆、饮食摊点和学校食堂的整治,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食品以及以降价促销名义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红白喜事宴席食品安全的指导和监督,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整治目标: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不断改善,食品市场秩序和经营者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六)重大节日、活动、会议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
整治重点:重大节日、活动、会议期间要以酒类、肉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惩治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完善重大节日、活动、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整治目标:确保重大节日、活动、会议期间全县人民群众和外来宾客的饮食安全,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和谐的节日氛围。
(七)继续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逐步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朔体系,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县经贸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企业,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关闭不符合标准的屠宰加工厂(场)。继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肉制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
整治目标:确保生猪定点屠宰,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完成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证。保证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八)2006年食品安全评价性品种检测中食品品种的整治
整治重点: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整治力度,向菜农广泛宣传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农业投入品的知识,提高无公害种植意识,控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进一步加强对桶装水(特别是本地生产的桶装水及面粉、植物油)生产、流通领域的整治,督促桶装水及面粉、植物油经营户改善仓储、运输技术条件和环境卫生,规范桶装纯净水及面粉、植物油加工操作程序。
整治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县蔬菜、桶装水及面粉、植物油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食品产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县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经贸具体负责2007年全县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分析研究,狠抓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突出工作重点,明确目标,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二)加强开展食品联合执法活动。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秋季饮食安全,特别在“中秋节”、“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之际,又面临我县即将召开2007年“石雕艺术节”之时。自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1月1日期间,组织开展二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活动,一是以饭店、酒店、旅馆食堂、饮食摊点、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及食品超市为重点;二是以酒类、肉类、蔬菜水果、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等消费量较大的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惩治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完善重大节日、活动、会议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各乡镇、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互通信息,以便相互了解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动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四)加强培训指导。有关部门要按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指导各乡镇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
(五)建立食品安全追踪检查制度,及时通报和追踪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活动的线索,追根溯源,加大查处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涉案线索,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重大线索,要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查处对策,共同挂牌督办。
(六)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评价考核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县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定期评估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和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实行“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扩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数量,今年要有30%以上的合法食品企业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七)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06]7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与通报制度。要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八)建立重大食品案件(事件)督查督办及协查协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事件)督查督办,及时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犯罪嫌疑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切实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办力度。
(九)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选择2处乡镇、2个学校、2个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不合格产品、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追踪重要案件查处过程,始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全县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于9月10日前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尽快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构,挂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牌子。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整治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整治工作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食品生产、经营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对在流通领域查处的非所辖地生产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通知该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有关部门进行追踪检查,从源头上制止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为掌握全县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信息,2007年11月10日前将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嘉祥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生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