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我局检查确认工作组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和检查评定标准,对第三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确认,经现场检查有以下18个医疗机构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拨打电话:3212680,3212662,或到县局市场科反映有关情况。
1、嘉祥县嘉祥镇迎凤路卫生所
2、嘉祥镇昌盛街中西医卫生所
3、嘉祥县嘉祥镇南关青年路卫生所
4、嘉祥县嘉祥镇南关卫生所
5、嘉祥县嘉祥镇城南西街卫生所
6、嘉祥县建设南路卫生所
7、嘉祥县嘉祥镇兖兰中路卫生所
8、嘉祥镇北关卫生所
9、嘉祥县演武小区卫生所
10、嘉祥镇呈祥小区卫生所
11、嘉祥县嘉祥镇建设北路卫生所
12、嘉祥镇西关建设中路卫生所
13、嘉祥县嘉祥镇获麟西街卫生所
14、嘉祥县嘉祥镇文化路卫生所
15、嘉祥县嘉祥镇文化北路卫生所
16、嘉祥县嘉祥镇西关卫生所
17、嘉祥县嘉祥镇兖兰东路卫生所
18、嘉祥县嘉祥镇迎凤北路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