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我局检查确认工作组严格按照检查方案和检查评定标准,对第四批申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确认,经现场检查有以下18个医疗机构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拨打电话:3212680,3212662,或到县局市场科反映有关情况。
1、嘉祥县嘉祥镇马庙卫生所
2、嘉祥县嘉祥镇杜马庄卫生所
3、嘉祥县文化南路卫生所
4、嘉祥县嘉祥镇崔庄卫生所
5、嘉祥县嘉祥镇付庄卫生所
6、嘉祥县嘉祥镇后王卫生所
7、嘉祥县嘉祥镇东李卫生所
8、嘉祥县嘉祥镇东吴庄卫生所
9、嘉祥县嘉祥镇陈庄卫生所
10、嘉祥县嘉祥镇贾桥卫生所
11、嘉祥县嘉祥镇马桥卫生所
12、嘉祥县嘉祥镇河西卫生所